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4507002846007468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灵山县檀圩镇第二小学新建项目-教学综合楼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4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
2 |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 (4)诚信要求: 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 (4)诚信要求: 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 |
3 | 第二章分 |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6.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家不能参与评标活动,应主动退出: (5)评标时期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6.1 评标委员会 6.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家不能参与评标活动,应主动退出: (5)评标时期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
更正日期:2026年4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涉及到内容做相应修改。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山县檀圩镇中心校
地 址:广西灵山县檀圩镇灵钦路26号
联系人姓名:陈绍理
联系方式:189777185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辉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山县三海街道双鹤二路11号
项目联系人:赖梅婷
项目联系方式:0777-6898828
招 标 人: 灵山县檀圩镇中心校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辉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