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灵山县公安局指定监视居住点食堂承包经营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6月1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QZZC2026-C3-210073-HYGL
项目名称: 灵山县公安局指定监视居住点食堂承包经营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
采购需求:灵山县公安局指定监视居住点食堂承包经营管理服务,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6月12日,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网上自行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可自行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搜索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6月1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新版客户端,下载路径: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 http://zfcg.gxzf.gov.cn/)—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并按照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进行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 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注: 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 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6年6月1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供应商应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汇票、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广西辉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灵山丰江路支行
银行账号: 4505 0165 7555 0966 6868
2. 发布公告的媒介: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s://www.gxhuiyao.com/(广西辉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
3. 其他注意事项
(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到达开标现场,但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评标会议,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如在开评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供应商在使用系统参与磋商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服电话:95763,获取服务帮助。
(2) 供应商应及时熟悉掌握电子标系统操作指南。
(3) 供应商应及时完成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CA 申领和绑定(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CA 证书办理操作指南)。
(4) 供应商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软件制作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软件请供应商自行前往下载并安装。
(5) 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CA 证书故障、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参与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 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时间截止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标系统)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各供应商须在开标程序开始后 30 分钟内对上传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解密完成或解密时限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灵山县公安局
地 址: 灵山县三海街道办荔香大道 2688 号
联系方式:施洋洋 0777-6529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西辉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灵山县三海街道双鹤二路11号
联系方式: 赖梅婷 0777-6898828
3.监督部门:灵山县财政局 0777-6428581
广西辉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4日
